关于请求废止非法转卖《谭氏宗祠》的请示
报告
贵州省人民政府:
8月29日,我普安县谭姓族人派代表到县人民政府请求废止非法买卖和拆除兴中镇《谭氏宗祠》的请示报告后,省文化旅游厅下发了”关于转办群众来信反映文物保护有关情况的通知”, 县人民政府十分重视此项请求,立即批转县文物局、县发改局调査处理。两局派人于9月2日到现场调查结果是:《谭氏宗祠》始建于乾隆四十年(1775),重修于民国七年(1918),房樑上书写有“贵州法政专门学校法律本科毕业学员谭仕龙、谭源昶和族人谭本宣、谭本禄等谭氏8位名人和重修时间民国七年仲春月二十六日立”字样,为《谭氏宗祠》属于谭氏族众的公有财产提供了铁证。 谭氏族众建修的《谭氏宗祠》,始终伴隨国家民族的命运,以忠孝传家,诚信礼义为做人处事之家训,凡国家民族需要时,总是慷慨服从国家需要。抗日时期,国民革命第二军驻扎普安整训待命,县城、崧岿寺、谭氏宗祠皆提供驻扎训练半年多;1938和1948年中共地下党张立、刘镕铸(建国后兴仁县第一任县委书记)等同志曾出进住宿于此,开展宣传抗日民族救亡和解放全中国重要活动;解放后的1950至1951年,人民解放军为淸剿国民党272师匪部,曾进驻罐子窑谭氏宗祠达半年多,留下英雄和烈士的足迹;1953年谭氏族人囗头答应当时兴中区的王明堂区长,借给政府收存公余粮达50多年,体现了谭氏族人忠孝传家的爱国行动。尽管数十年粮食部门使用谭氏宗祠储粮,但其房屋产权仍为谭氏族众的公有产权。 2007年9月11日,粮食企业改制,普安县粮食局不分清红皂白,将谭氏宗祠转让倒卖给“普安县中兴粮食有限责任公司”(实为私人企业),引起谭氏族人愤慨,几翻反对,苦于找不着政策法律依据。迫于最近被个人拆房, 才遍寻法律和政策规定。 2019年7月29日和8月29日,《谭氏宗祠》遭私人强行折房,经新光社区、兴中镇政府、派出所和县文物局出面制止才停止下来,购房者以其手续合法,族人无权干涉,谭氏族人则以樑上名人名字和修建时间为铁证,阻止其破坏谭氏宗祠的行为。
2019年9月2日,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发改局到谭氏宗祠调查后,分别向县人民政府上报了调查报吿,县文物局下发了普文物通字(2019)1号文《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折房者立即停止违法拆房行为,待该房屋使用权属明确后,将按程序核定申报为县級文物保护单位,並申请资金对谭氏宗祠进行修膳”;但发改局只是把买卖谭氏宗祠经过说了一遍,对违反中央政策规定买卖谭氏宗祠产权是符合政策还是违反政策闭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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