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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怀卢荣坝“7·14”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docx

理论知识 DOCX   4页   下载4   2024-04-10   浏览3041   收藏58   点赞50   评分-   20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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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怀卢荣坝“7·14”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2023年7月14日7时20分许,仁怀市茅台镇卢荣坝村秦含章酒业路段鲁GE36253号重型半挂车牵引的鲁G3A67挂号重型低平板半挂车与无号牌两轮轻便摩托车相接触,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的一般道路交通事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仁怀市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市政府办、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道交办、市交通运输局、市总工会等相关单位人员组成的仁怀卢荣坝“7·14”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个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对有关单位和个人开展事故调查,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事故性质:事故调查组认定,仁怀卢荣坝“7·14”一般道路交通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一、事故有关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23年7月14日,李某某持档案编号370731120715号准驾车型为A2型驾驶证,驾驶鲁GE6253号重型半挂车牵引的鲁G3A67挂号重型低平板半挂车,载33.3吨水泥预制板由大坝镇往合马镇方向行驶,7时20分许,当车行驶到茅台镇卢荣坝村秦含章酒业路段时与一辆无号牌两轮轻便摩托车相接触,造成无号牌两轮轻便摩托车乘车人刘某某死亡,驾驶人刘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二)事故信息接报及应急处置情况 2023年7月14日7时27分许,李某某电话向110报案称:其驾驶的鲁GE6253号重型半挂车牵引的鲁G3A67挂号重型低平板半挂车,行驶到仁怀市茅台镇卢荣坝村秦含章酒业路段时与一辆无号牌两轮轻便摩托车相接触,造成无号牌两轮轻便摩托车驾驶人和乘车人受伤。事故发生后,仁怀市相关部门及时赶赴事故现场,开展了事故救援和事故善后处置工作。 (三)事故当事人情况 李某某,男,现年51岁,事故车辆驾驶人,驾驶证档案编号37073112****,初次领证日期2007年5月25日,准驾车型为A2型,有效期为2023年5月25日至长期。 刘某某,男,在本次事故中死亡。 刘某,男,系刘某某之子,在本次事故受伤。 (四)事故车辆情况 1.鲁GE6253号重型半挂牵引车。厂牌型号:欧曼牌BJ2459SNFKB-AA,车辆识别代号: LRDS6PEB7GR0*****,车身颜色:蓝色,机动车登记所有人:高密市某某运输队,检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保险期限至2023年0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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