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怀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仁怀市茅台镇综合服务配套设施工程变更审查情况的请示
(仁变更办呈〔2019〕2号)
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审查领导小组:
仁怀市茅台文化旅游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报来《关于仁怀市茅台镇综合服务配套设施工程变更增量情况的报告》(仁茅旅投呈〔2019〕42号),仁怀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变更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18年5月25日组织住建、财政、审计及工程5方责任主体对项目变更情况进行审查,现就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程审批情况
市发展改革局以仁发改函〔2017〕794号批复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总投资估算543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093万元。总建筑面积12674平方米,其中综合服务用房6694.2平方米,地下停车场5228.4平方米,配套供排水管网、室外亮化、绿化等基础设施。根据省发改委、住建厅、国土资源厅、环保厅联合下发的《关于简化省以下政府投资示范小城镇基础设施和公益性项目审批程序的通知》(黔发改投资〔2014〕99号)规定,取消了初步设计和概算审批,直接进入施工图设计和预算,深化设计后的建筑面积12801.06平方米,工程建安费预算3846万元。
二、项目进展情况
该项目于2018年2月5日公开招标确定施工单位,2018年4月11日签订施工合同,合同金额3753.9万元。建设规模和内容为:建筑面积12674㎡,主要包括经营性用房6694.2㎡,地下停车场5228.4㎡,配套供排水管网、室外亮化、绿化等。目前主体三层施工完成,完成工程量的70%。
三、变更增加投资情况
(一)土石方工程量增加19.3万立方米,增加投资1641万元。
1.在施工过程中发现燃气主管道从主体建筑场地中穿过,需将原设计主体建筑向山体后移5米避开燃气管道,但后移之后将占用现有茅台镇供水总管道,若搬迁管道需增加投资200万元,且因原主体建筑处于该地块中部,主体建筑两端均剩有空地,为考虑节约集约用地同时避开茅台镇供水总管道,将原设计主体建筑沿国道212(茅台外环路)下移80米,将建筑两端剩余用地连成一块,在茅台用地紧张的情况下可新增约10亩的建设用地。建筑向山体后移5米及向下移动80米后,新增土石方开挖8.84万立方米,增加投资751万元。
2.施工图深化设计时,平场土石方只计算了设计一层地面标高以下的地下室和基础部分土石方量,未考虑地面以上土石方开挖工程量,漏算平场土石方10.47万立方米,增加投资890万元。
(二)边坡治理工程施工图漏项,增加投资1200万元。可行性研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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