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1年1月29日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听取和审议了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韩德洋所作的《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省高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1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强调,省高级人民法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在中共贵州省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扣“十四五”时期贵州发展“一二三四”的总体思路,牢记嘱托、感恩奋进,大力推进法治贵州建设,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贵州,着力维护政治安全、经济安全、人民生命安全、社会稳定安全,为有效服务贵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文件来源:
https://www.guizhou.gov.cn/ztzl/2021ngzlh/lhdt/202101/t20210130_709864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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