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表扬建设银行贵州省分行等五家在黔金融机构的通报
建设银行贵州省分行、交通银行贵州省分行、民生银行贵阳分行、光大银行贵阳分行、贵州银行:
2021年《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实施以来,在黔金融机构在人民银行贵州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贵州监管局有力指导下,贯彻落实有关要求,积极履行法定职责,特别是建设银行贵州省分行、交通银行贵州省分行、民生银行贵阳分行、光大银行贵阳分行、贵州银行依法严格执行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对涉嫌非法集资资金异常流动的相关账户进行分析识别,形成书面报告及时移送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为处置非法集资活动“打早打小”给予有力支持。
为表扬先进、弘扬正气,不断提升全省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水平,现对建设银行贵州省分行、交通银行贵州省分行、民生银行贵阳分行、光大银行贵阳分行、贵州银行通报表扬,希望受表扬的优秀集体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工作中再创佳绩、再立新功,加大对非法集资活动的防范、监测和宣传教育力度,为维护全省经济金融安全和群众合法权益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2023年12月25日
文件来源:
https://www.guizhou.gov.cn/zwgk/zdlygk/jjgzlfz/dfjr/jrwdgl/202312/t20231225_833958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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