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
关于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及项目配套融资工作的实施方案》的批复
省发展改革委:
《关于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及项目配套融资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收悉。经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批复如下:
同意《实施方案》,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附件:关于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及项目配套融资工作的实施方案
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12月6日
附件
关于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及项目
配套融资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及项目配套融资工作的通知》(厅字〔2019〕33号),更好发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以下简称专项债券)的重要作用,推动我省投资稳定增长,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按照坚定、可控、有序、适度要求,进一步健全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选准选好专项债券项目,统筹用好专项债券融资支持政策,增加有效投资、优化经济结构,保持经济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疏堵结合。坚持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把“开大前门”和“严堵后门”协调起来,坚决遏制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以下简称隐性债务)增量,坚决禁止无序举债建设,鼓励依法依规市场化融资。
——坚持突出重点。充分发挥专项债券作用,支持有一定收益但难以商业化合规融资的重大公益性项目(以下简称重大项目),选准选好专项债券项目,集中资金支持重大在建工程建设和补短板并带动扩大消费,优先解决必要在建项目后续融资,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防止形成“半拉子”工程。
——坚持防控风险。坚持举债要同偿债能力相匹配。专项债券必须用于有一定收益的重大项目,融资规模要保持与项目收益相平衡。加强专项债券风险防控和项目管理,金融机构按商业化原则独立审批、审慎决策,坚决防控风险。
——坚持稳定预期。统筹做好专项债券发行及项目配套融资,引导金融机构加强金融服务,按商业化原则依法合规保障重大项目合理融资需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稳定和提振市场预期。
二、做好专项债券项目融资工作
(一)严格落实债券偿还责任。切实加强专项债券管理监督和指导服务力度,对组合使用专项债券和市场化融资的项目,收入实行分账管理。项目对应的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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