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水资源调度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十六字”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长江保护法》《水资源调度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加强和规范全省水资源调度管理,合理优化水资源配置,高效节约集约利用水资源,我厅牵头草拟了《贵州省水资源调度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贵阳市南明区西湖巷34号贵州省水利厅水资源管理处(邮编550002),电话:0851-85612916,来信请注明“《贵州省水资源调度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1182713696@qq.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5日。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
附件1
贵州省水资源调度管理实施细则起草说明
附件2.贵州省水资源调度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附件1
贵州省水资源调度管理实施细则起草说明
《贵州省水资源调度管理实施细则》
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及过程
(一)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践行
习近平总书记
“十六字”治水思路
和关于治水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2021年3月1日《长江保护法》正式实施,对河流水量分配方案、流域水量调度、生态用水保障等提出了一系列的要求,
要求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
编制年度水量分配方案和调度计划,明确相关河段和控制断面流量水量、水位管控要求。
依据《水法》《航道法》《长江保护法》等法律法规,
2021年10月,水利部出台了《水资源调度管理办法》(水调管﹝2021﹞314号),要求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水资源调度工作实际,制定调度管理实施细则,并将该项工作纳入国务院对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人民政府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工作考核内容。2022年,《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域水资源统一调度管理工作的通知》(办调管﹝2022﹞193号)等文件要求,
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要
建立水资源调度协商机制,
开展省级水资源调度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水资源调度管理。
贵州
是长江、
珠江
上游重要的生态屏障
,
全省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
1062亿立方米,
水资源相对丰富。
截至
2022年底,
全省已建成水库(水电站)及在建已蓄水水库共计2790座(水利行业管理2407座,外行业管理以发电为主383座),
水利工程设计供水
能力
142
亿立方米,已具备水资源调度管理的工程基础。但我省水资源也面临时空分布不均
《贵州省水资源调度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docx